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照《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,2013年我校艺术类在重庆市录取分数如下:
美术学(师范)专业录取最高分666分,最低分641分;
绘画专业录取最高分230分,最低分224分;
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高分224分,最低分218分;
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高分226.7分,最低分211.9分;
音乐学(师范类)专业录取最高分207.6,最低分188.5分;
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最高分235.87分,最低分206.2分;
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最高分232.2分,最低分223.25分;
舞蹈学专业录取最高分230.98分,最低分228.1分。